昆明税务筹划中心流程规范【得力代账】
企业A,设立一个贸易型的个人独资企业,作为企业A的销售平台。以往,企业A直接跟经销商发生业务往来,现在由新设立的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(即销售平台)跟经销商发生业务往来,企业A以接近成本价卖给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(即销售平台),销售平台将价格提高到市场价后卖给经销商,如此,同样可实现将利润留存到销售平台内,由销售平台来纳税,以达到整体低税负。
通过方法综合应用,企业税负则可以合理降低。总之,税收筹划需要考虑企业长远发展,全面考虑,结合业务、税收政策等方面知识进行规划。例:一家企业增值税税率13%,企业所得税25%,股东分红20%,是一个年利润超过300万的一般纳税人公司。如何进行税筹?年利润超过300万,销售额要在几千万,这种规模的一般纳税人,不是想核定征收就可以核定征收的,因此如果税务机关没有给你核定征收,基本可以判断是不可能核定征收的。
一家建筑设计企业,500万高额无票成本无法解决,25%的企业所得税+20%的股息红利所得,企业所得税总税负500万*25%=125万,个税(500万-125万)*20%=75万,合计200万,面对如此高的税负,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,500万与此企业发生业务关系,合规无票成本为市设计服务费、建筑设计咨询费等,完税合规,综合税负5.2%,500万利润,总税负降至26万。
即使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方针进行合理避税的办法。中国税法规定,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物,除国家规则不能退税的产物外,一概交还已征的增值税。出口退税的产物,依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核算退税。公司选用出口退税避税法,一定要知道有关退税规模及退税核算办法,努力使本公司出口契合合理退税的需求。至于有的公司伙同税务人员或海关人员骗得“出口退税”的做法,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。
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网红的生态价值链。作为销售平台或者作为直播平台,首先是平台跟消费者打交道,我们打赏的收入或者我们购货平台取得销售的收入,首先获得收入的是平台,不是网红个人,所以这些业务是以平台的收入来体现的。平台拿到的收入会跟网红所在的公会进行分成。什么是网红公会?这个公会不是我们搞福利的工会,它不是工人的工,他是公家的公、公司的公。公会就是经营网红的经纪公司,大多数的网红都加入公会,然后公会跟电商平台和直播平台签协议,直播平台跟网红的公会之间有一个分成协议,比方说五五分成,也就是说你打上了一百块,然后平台做一百块钱的收入,分其中的50块给网红所在的公会,网红所在的公会拿到这一笔分成收入以后,再按照事先约定的规则和网红之间进行分配。
另一项比较适合采用个人独资企业来进行税务筹划的业务,就是头部网红的个人所得税筹划。现在我们处于一个网红时代,互联网上面网红直播越来越热闹,我们的网红每天都在平台上开展各种业务活动,取得不同的收入分成。例如:打赏收入,广告分成收入,带货提成收入。我们在直播平台上给网红打赏了不少钱,网红在一个电商节上带货几千万上亿,那么这个网红究竟能拿到多少钱呢?